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1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彭朋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元纯传媒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终止收购元纯传媒暨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剥离部分资产至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大协议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政府签订东方影视文化小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1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概述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部分资产至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全资子公司”)。
本次剥离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业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业务双方基本情况
业务方一:
名称: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朋
注册资本:753,778,212 元
经营范围:影视、动漫、游戏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 营
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影视、动漫、 游戏产品的策划、开发、制作,并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络进行相关产品的发行、运营;影视、互联网、传媒等产业的投资与投资管理;电子技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智能化测控设备、量具量仪、机电机床设备、智能化运输设备、计算 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进出口产品除外)。
业务方二:
公司名称: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朋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专用集成电路(IC):生产销售数字智能化测控 设备、数字量具量仪、电子元器件、精密机械工具、机电机床设备、农业机械配 件、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电子技术及计算机软件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进出口产品除外),“三来一补”业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洗碗机、甘蔗收割机的制造及零配件制造、销售;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三、 主要内容
1、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财报数据为基础,将公司灵川新厂房有关的资产、负债剥离至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预测拟剥离资产类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72万元,剥离负债类项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7万元。具体剥离资产与负债的金额以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审定的数据为准。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上述方案具体执行本次资产、负债剥离相
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根据 2016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审定的数据为基础,决定本次资产、负债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的协议;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负债交接事宜。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1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业务布局需要,公司拟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暂定名为上海东方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认定的名称为准);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
注册资金:5000万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健康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医疗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以上信息均以最终工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东方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东方网络设立的医疗健康产业运作平台,东方网络在立足现有主业的基础上,以东方医疗为平台积极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医疗健康等产业拓展,借此推进公司多元化战略发展布局,从而实现推动产业转型和升级,进一步为全体股东带来收益。
2、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1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政府签订
东方影视文化小镇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政府(以下简称“平潭镇政府”)签订了《东方影视文化小镇项目投资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平潭镇政府辖区投资建设“东方影视文化小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协议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在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
经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区委区政府授权,由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人民政府签署该协议。
三、 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以下甲方为平潭镇政府,乙方为公司):
1、项目内容:由乙方结合策划开发贵阳市东方科幻谷项目的成功经验,将本项目建设成为华南地区集影视制作、特色旅游及配套产业为一体的文旅城,建设方案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项目产业中的影视学院可在甲方的行政区域内另行选址建设,用地面积及实施方案双方另行约定。
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规模约1700亩,产业用地与配套用地比例原则上按照约7:3配比,具体以法定规划为准。
3、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约150亿元人民币。
4、项目经营主体:乙方在惠阳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经营本项目。
5、资金来源:乙方自有及自筹资金。
6、地块出让条款:
甲方将积极完成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法程序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和土地征收/征用手续、以及取得相关商业用地指标、项目地块规划用途能用于建设创意产业园设施已获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批等)。
四、 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与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签署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6)。本次投资事项是上述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的具体进展。通过本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平潭镇政府政府合作,依托当地优越的自然条件、政策优势,共同致力于该片区的综合开发。本次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代表着公司文化旅游业务新增一个重要落脚点,若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为公司的经营成果、社会效益带来积极影响。
2、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投资协议,协议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天气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约。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1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现金收购元纯传媒暨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7月8日与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纯传媒”)的股东关晖、天津众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众盈”)、天津联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联悦”)、冯涛签署了《元纯传媒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上市公司以26,354.00万元收购该等股东持有的元纯传媒总计40.00%的股权。公司于2017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及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1)。
二、交易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未及时支付收购价款,以及元纯传媒出于自身战略调整的原因,元纯传媒已于2018年2月2日向公司发送了关于希望取消股权收购协议的函件。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元纯传媒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正式终止收购元纯传媒。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