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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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承诺的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及后续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吴相君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吴相君先生于2018年2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5%,并承诺自本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000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在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二、后续增持承诺

吴相君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000元(含本次已公告的增持金额在内),增持价格不高于15.00元/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吴相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吴相君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吴相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公司董事郭双庚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2,35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1%)。

2018年2月9日,公司收到郭双庚先生发来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郭双庚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执行本次减持计划。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郭双庚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2、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提前终止其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时任公司监事高学东和副总经理王蔚、赵韶华、王卫平、张秋莲(以下简称“上述高管”)计划自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35万股(以下简称“该次减持计划”)。

截至2018年2月9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高管该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赵韶华先生于2017年9月14日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王卫平先生于2017年8月23日辞职离开本公司,其所持公司股份已按相关规定予以锁定。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高管该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7年7月22日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2018年2月9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该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