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8-017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重要事项待核实,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5日停牌,详情请参阅公司发布的《关于临时停牌的公告》(临2018-002)及《关于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03)。2018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公司,其决定启动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情请参阅公司发布的《关于重要事项核实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8-005)。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临2018-008、临2018-013、临2018-016),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8-009)。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年2月12日起不超过一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交易对方类型
本次重组方案尚在磋商、论证中,交易对方涉及第三方,目前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拟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交易方式可能涉及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可能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为信息技术服务业资产。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相关各方就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包括控股股东的关联资产和第三方资产)进行了多次论证。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暂定为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相关各方正在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事项开展进一步的沟通和磋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三)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目前,已初步确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组织和安排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进场开展工作,公司尚未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尚未确定,相关各方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进行深入商讨、论证、完善和确定,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无法在原预计时间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申请延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0751)、B股股票(证券代码900938)自2018年2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B 编号:临2018-018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天海投资”)于2018年2月9日收到本公司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物流”)的通知,大新华物流将其所持本公司共计25,815,58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天津汇通太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天津汇通太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质押股份数量:25,815,5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9%。
3.质押日:2018年2月7日
4.质押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大新华物流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66,437,5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9%。目前已质押266,342,0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9%,占大新华物流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6%。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大新华物流本次股份质押目的为其债权债务的履约担保。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大新华物流未来还款来源为其相关收入。大新华物流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大新华物流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天海投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大新华物流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