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4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科技”)通知,获悉海越科技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海越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15,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初始交易日期为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8月3日。本次业务已通过浙商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另外,海越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初始交易日期为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本次业务已通过浙商资管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截至公告日,海越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日,海越科技持有公司89,934,0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1%,其中质押公司股份数为89,934,08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31%。
截至公告日,海越科技一致行动人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3,705,97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8,76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8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2%。
截至公告日,海越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3,640,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28,694,087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3.7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63%。
海越科技本次质押是为了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还款来源为其经营性现金流入,本次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出现平仓风险,海越科技将采取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有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5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40万元,不超过480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符之晓先生、监事会主席蓝毅先生、总经理史禹铭先生、副总经理许明先生、副总经理李治国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建丰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上述拟增持人员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履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40万元,不超过480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6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科技”)之控股股东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现代物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680万元,不超过860万元。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越科技之控股股东海航现代物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计划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海航现代物流董事长张伟亮先生、副董事长宋济青先生、副监事长黎静先生、运营总裁李同双先生、创新副总裁喻龑冰先生、人力资源总监李岩先生、社会责任总监马超先生、联席财务总监尚建飞先生、风控副总监蔡斯先生。上述拟增持人员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海越科技于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计划自2018年1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018年2月2日,海越科技已通过二级市场对公司股份进行了部分增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06,449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海越科技一致行动人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安航旅” )于2018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计划自2018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该增持计划目前尚在实施过程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越科技和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云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53,640,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9%(其中:海越科技持有公司股份89,934,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1%;海航云商持有公司股份63,705,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
■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680万元,不超过860万元。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人员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