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的书面通知,为了提前防范和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段佩璋和方小琴女士分别将各自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段佩璋先生将其持有的1,19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是对其2016年1月26日与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披露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2),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股份质押手续已经于2018年2月8日办理完毕。

方小琴女士将其持有的22,31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是对其2017年2月8日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披露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2月8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段佩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9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累计质押17,072,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1%,占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87%。方小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6,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7%,已累计质押2,022,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占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83%。

本次补充股票质押完成后,段佩璋先生及其配偶方小琴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70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5%,合计累积质押公司股份19,094,965股,占两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66.52%,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64%。

二、实际控制人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之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风险应对措施

除前述补充质押措施之外,段佩璋先生和方小琴女士已陆续和质押机构协商并确定提前还款计划,逐步降低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率,从而在根本上消解其股票质押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