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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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品质消费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8-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式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折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在确定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