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集团福州营运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8号宗地建设集团福州营运中心,项目投资预算约人民币39.06亿元。公司已与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公司”)达成初步交易意向。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集团福州营运中心的议案》,同意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8号宗地建设集团福州营运中心,项目投资预算约人民币39.06亿元。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投资预算和建筑面积在误差允许范围(10%)内予以审定,以及落实推进后续相关事项。
鉴于该项目投资事项尚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兴业银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内部登记审核等相关暂缓披露程序。近日,上级主管部门已同意公司建设集团福州营运中心事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福州温泉大饭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宋兵
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大型餐馆、宾馆(住宿场所)、商场、康乐健身中心、卡拉OK歌厅;车队、停车、洗车、洗衣及旅游服务等。
三、集团福州营运中心项目建设规划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8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温泉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16773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榕国用(2015)第32432982626号)。根据项目规划,拟建集团福州营运中心总建筑面积合计约14.36万平方米,共约40层,项目投资预算约人民币39.06亿元。公司与温泉公司将及时签订转让合同并履行权属转让登记程序。
四、建设集团福州营运中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建设集团福州营运中心有利于提高全集团的业务发展协同效率,提高整体金融风险管控水平,满足业务运营管理的实际需求,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8-02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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