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基金经理恢复履职日期的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上全文刊登了《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恢复履行职责的公告》,现就石玉女士恢复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日期更正如下:
更正前:自2017年2月14日起恢复履行基金经理职责
更正后:自2018年2月14日起恢复履行基金经理职责
除以上内容有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