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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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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8-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1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2月22日上午10: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山峰、独立董事赵海龙、刘汴生、陶雄华、金焕民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 249,820,591股。在前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含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预先投入款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按本条规定进行锁定。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使用情况的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63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等;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增资协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拟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单个或多个募集资金用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修订和调整;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等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10、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在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二次修订〈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现由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发生了变化,与资产管理机构相关的员工持股计划名称等相应内容一并修改。根据股东大会相关授权,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二次调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其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调整的相关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本议案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顾琦、罗金华、封云飞、孟灵魁和张山峰是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二次修订〈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顾琦、罗金华、封云飞、孟灵魁和张山峰是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13:30 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1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2月22日上午11:2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胡志芳女士、监事杨向阳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 249,820,591股。在前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含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预先投入款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按本条规定进行锁定。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起草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做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的承诺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相关主体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使用情况的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63号)。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1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18年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2018年10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 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49,820,591股,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9,102,95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498,923,548股。该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3、根据公司2016年年报,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937.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46.87万元。根据公司公告的《2017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假设公司2017年扣非前和扣非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5,600.00万元和800.00万元,2018年公司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三种情形测算:(1)较2017年度下降10%;(2)与2017年度持平;(3)较2017年度上升10%。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本公告发布日至2018年年末公司不考虑可能的分红影响,即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净利润之外的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6、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1)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本次发行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后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本次发行前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鉴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产生的效益较少,如果未来公司业绩增长幅度较低,则存在由于本次发行新增加的股份使得短期内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限为不超过140,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预先投入款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一)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推动公司主业发展

造纸业是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期。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进步,对生活用纸,尤其是环保、高档生活用纸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增长速度高于造纸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

本次募集资金能够快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大力扩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提升公司自身实力,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升级转型,实现社会效益与公司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2、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增加市场竞争力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国内竞争国际化,许多纸业巨头纷纷在国内合资设厂,面对国内外纸业市场的强烈冲击,迎合市场,应对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发展循环经济,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以抵御市场风险,已成为趋势。为了追求企业最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并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资源,延伸企业产业链,新增生活用纸、卫用品项目,调整了公司的产品结构,可丰富企业产品,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拓展企业经济增长点,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3、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其中一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资本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公司实现持续性发展。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合理性

1、年产12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生活纸技术改造项目

银鸽生活纸产跻身国内生活用纸企业前列,面对国内外生活用纸行业需求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产销格局的不断变化,从主动和被动上都要求本公司必须适应现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常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向市场引导和行业高端化发展。本项目从生活用纸市场需求出发、调整提升和优化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充分利用国内外木浆资源、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装备、实行清洁低碳生产,加强和传承公司品牌优势、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和《造纸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

造纸行业近几年的技术进步和装备水平提速较快,新的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升,使企业的节能降耗和提质增效带来很大的空间。银鸽公司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已是迫在眉睫。本项目针对整个生产全过程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进行技改,全面提升现有生产线的装备水平,解决困扰公司生产经营的关键问题,补足生产短板,达到节能减排,调整结构、提质增效的目的。

2、年产4.5万吨卫生用品材料用纸项目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个人日常生活和健康护理思想的转变,将助推成人卫生材料用纸市场呈爆炸式增长,卫生材料用纸系列产品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效益。公司提前布局、占有该市场份额,将确保公司在市场快发展中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达到4.5万吨卫生材料用纸的生产规模,将实现规模效应和产品集中效应,通过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选择国内外先进设备,达到建设周期短、质量优良和投资效益性价比高的综合效果。

3、第二生产基地中水回用及污水厂除味项目

造纸行业作为工业中的水消耗大户,节水问题是造纸企业长期以来的生产经营重点,尤其是当前国内环保法规、政策的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实施新的节水减排措施,减少新鲜水的补充并降低生产过程中废水的排放量,改善生产工艺,促进生产过程中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将是造纸行业长期发展的方向。公司第二基地中水回用及污水厂除臭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减少生产过程中新鲜水的补充量和废水的排放量。符合企业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和行业绿色循环经济发展需要。

4、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7.35%。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与同行业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表数据,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约15个百分点,位于同行业较高水平。目前企业在市场上普遍面临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将制约了公司未来的融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公司2016年和2017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分别为12,976.72万元和3,774.76万元(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占同期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5.38%和20.72%,利息费用极大吞噬了公司利润。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债务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将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包装纸、生活纸、特种纸等的生产,其中生活纸和包装纸在公司业务规模中占比较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主要涉及生活用纸和包装纸板块,属于公司现有业务的规模扩张和技术升级改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在人员方面,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造纸行业,已经建立起一批具有过硬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和技术熟练的产业工人队伍,能够有效的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安全、稳定运营。因此,公司具有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必须的人员配备。

2、技术储备

公司依托“两站三中心”(即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银鸽制浆造纸院士工作站、两个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特种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与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研发的超疏水纳米结构表面纸、防伪专用水印纸、格拉辛纸、聚银活性纸等多项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已形成包装纸、生活用纸、特种纸等几大纸种及湿巾、纸尿裤等七个系列产品为主,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物流、投资咨询等为辅的较为合理的格局,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OHS18001三标一体化认证,是河南省AAA级质量诚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因此,公司具有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必须的技术配备。

3、市场储备

市场对生活用纸产品的要求呈现出明显向中高档发展之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我国一些省市特别是中小城市以及农村和城镇居民,在生活中已普遍使用中低档纸产品,如餐巾纸、生活用纸等。人们对这些纸产品要求质优价廉,这为中低档生活用纸找到了良好的市场空间。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国内对中、高档产品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这为生活用纸制造与加工业确立了一个很现实的产品目标市场。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未来经营效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包装纸、生活纸、特种纸等的生产及销售,其中包装纸主要包括“白云”、“绿原”系列环保牛卡纸,可用于生产箱纸板,是生产纸箱的主要原材料;生活纸主要包括卫生材料专用纸、卷筒卫生纸、抽取式卫生纸、盒装面纸、袖珍面纸、纸手帕、餐巾纸等各类卫生擦拭用纸;特种纸主要包括离型原纸、无碳复写原纸、无碳复写纸、标签原纸等。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主要产品包装纸和生活纸的生产能力均位于河南造纸行业前列,是中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造纸企业之一。其中包装用纸覆盖华中、华东、西北等主要省市,现有生产线2条,产能37万吨,产品广泛使用于包装箱领域;生活用纸采用国际先进的整机设备制造,行业领先,品质优良,现有4条生活用纸纸机生产线,1台引进意大利OVER机械公司的2850mm斜网卫生纸机、1台引进韩国生产的2850mm新月型卫生纸机、2台引进德国福伊特公司生产的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5500mm新月形靴式压榨卫生纸机,卫生纸总产能达16万吨/年。

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废纸、木浆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造纸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升级和技术更新换代日趋加快。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创新,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发展趋势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将削弱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针对公司面临的以上风险,公司将加强产品结构优化,增加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企业的价值能力;通过开发产品多样化用途,完善产业链,增加深加工,进一步完成产品转型升级等来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推进品牌和企业文化建设、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强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积极、稳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管理层详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规划。在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同时,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完善战略布局,紧跟行业的发展趋势。

2、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完善,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现行分红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平女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等事项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1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6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3,728,813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23,728,813股,发行对象为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3.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8.02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5,963,728.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4,036,269.2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7月2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15年7月3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114481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94,268,197.04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由利息造成)。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15年12月22日注销。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资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于2014年修订了《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已于2014年10月9日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7月6日,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15年7月10日临2015-056号公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及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426.82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未用做其他用途。(详见附表1)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和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和置换。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三年的效益贡献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三年的效益贡献情况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差异原因

不适用。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此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其他主要股东无与资产相关的承诺事项。

八、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