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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13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收回表决票七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季小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季小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季小马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美国特许注册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9日在绿康生化股份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季小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3-4A-34),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季小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股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季小马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季小马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美国特许注册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9日在绿康生化股份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季小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3-4A-34),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季小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1-83684425

传真:0591-83684425

电子邮箱:jixm@shengxingholds.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