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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年2月13日、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8-013、2018-015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定于2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5:00-2018年2月27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8年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月13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8年2月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8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11 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12月 12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11月25日、2017 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2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金鸿控股1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7,959,86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64%,成交金额合计为109,946,445.11元,成交均价为13.81元/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9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详情请参阅2017年8月29日及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2月23日,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知,陈义和先生于近日以资金信托形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

2、增持金额:增持价格在25元/股以内,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3亿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1、前次增持情况

2018年2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5,405,0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1.89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6,006,284股的1.11%,详情请参阅2018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2018年2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1,780,1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1.92 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6,006,284股的0.37%,详情请参阅2018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本次增持情况

2018年2月12日至2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1,526,6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11.63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86,006,284股的0.31%。

本次增持前,陈义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0,282,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6%(陈义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973,606股,占公司总股本2.05%;通过其控制的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499,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通过其控制的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24,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股份7,1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本次增持后,陈义和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1,809,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已履行其增持计划承诺,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71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成交金额103,224,159.27元。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未来十二个月,陈义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通过渤海信托·恒利丰199号单一资金信托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

2、本次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增持所取得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陈义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