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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 *ST大化B 公告编号:2018-004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15 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最终确定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 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了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万元左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号)。

公司2017年度报告预约披露的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