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一楼B109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经二十路1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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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采用非累计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李逢泉先生、李建平先生、独立董事李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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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0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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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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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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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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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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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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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2.07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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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2.08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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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2.0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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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2.10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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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3.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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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4.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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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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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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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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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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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9.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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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10.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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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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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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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8,10-11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陈玮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