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8-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1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及财务总监李立干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均尚未实施减持。

2018年2月25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及财务总监李立干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主体及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

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及财务总监李立干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减持股份分别不超过211,000股、217,000股、166,000股、19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7-0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进展情况

目前,减持计划时间过半,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均尚未实施减持,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可减持股份分别不超过211,000股、217,000股、166,000股、195,000股。

(二)减持承诺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一)陈荣华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二)焦青太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三)张亚明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四)李立干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