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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309 证券简称 万华化学 编号:临2018-30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通知,万华实业拟进行公司分立及整体上市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5日临时停牌,并于2017年12月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75号)和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临2017-76号)。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77号),确定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5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满1个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有关各方正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因此无法按原定计划复牌,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5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8-02号)。

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79号、临2018-01号、临2018-04号、临2018-06号、临2018-12号、临2018-19号)。

停牌满2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5日披露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8-22号),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8-26号)。

截至目前,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预计无法在公司股票停牌满3个月前(即2018年3月5日前)披露重组方案。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8年3月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2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28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临2018-29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中,公司正在就本次事项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机构积极沟通,并与交易对手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协调的相关方较多、工作量较大,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