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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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厂区三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义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徐成增(Chuck Xu)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欣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尹锋、刘庆顺、潘树义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陈展先生因公务未能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格润智能光伏南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股东李义升、杨延、营口金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987,494股,对本次股东大会中的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磐、宋媛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