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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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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06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7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5:00至2018年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高仲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

名,代表股份95,026,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59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75,205,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54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李哲律师、侯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230,2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000股,弃权0股。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徐晓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570,038股,反对2,00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8-0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吴子富先生、刘思军先生、吕伟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高仲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选举徐晓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增补徐晓勇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为主任委员。

补选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徐晓勇先生、朱会君女士、吴子富先生、刘思军先生、朱舫女士,徐晓勇先生担任主任

委员。

3、《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增补徐晓勇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补选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赵希男先生、姚海鑫先生、徐晓勇先生,赵希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同意聘任徐晓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18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个人简历

徐晓勇,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副区长;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沈阳市苏家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2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沈阳市苏家屯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沈阳市苏家屯区委副书记;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裁。

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0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已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为此,自2018年2月28日起,在公司尚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董事长徐晓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徐晓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4-23832008

传真:024-23408889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电子邮箱:zxstock@vip.sina.com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