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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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逾期提交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8-019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逾期提交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8年3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11)和《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8-013)。

2018年2月27日早9时,公司注意到,公司对外邮箱收到上海炳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炳通”)于2月26日晚间22时发送的《关于提名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以下简称“临时提案”)。

2018年2月27日下午15时,公司收到上海炳通发送的书面形式的临时提案。作为持股3%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炳通提议增加高建先生、康丽娜女士、高飞先生、沈斌先生四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18年3月7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8-013)),上海炳通未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即未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即2018年2月25日当日及之前)向召集人书面提交临时提案,故公司董事会不予接收上海炳通提交的上述临时提案,且无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18-020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195号),全文内容如下: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以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为由,不予接收股东上海炳通提交的提议增加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且不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 条的规定,请公司和上海炳通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请公司和上海炳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二、请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希望公司及上海炳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