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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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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2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马江河、赵满堂、赵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简介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北京盛世南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世南宫”)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盛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称“盛达文化”,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盛达文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盛世南宫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二)关联关系

因盛世南宫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赵满堂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盛世南宫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与盛世南宫共同投资设立盛达文化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2018年2月27日,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江河、赵满堂、赵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该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盛世南宫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南宫村北普陀梅园第10幢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满堂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593809226Y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广告;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投资及资产管理;文艺创作;视频专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拍摄场地;酒店管理。

股东情况: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赵满堂(持股15%)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发展状况:盛世南宫是于2012年注册成立的以佛教、文化、旅游、休闲、影视拍摄以及高品质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文化企业,是中国目前十大影视城最佳外景拍摄基地之一,拥有景区20个,景观50多处,先后拍摄电影、电视剧共七百多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盛世南宫总资产13,373.65万元,净资产7,749.5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53万元,净利润-605.15万元。

关联关系:盛世南宫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项规定,盛世南宫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盛达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出资方式:各投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管理;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旅游信息咨询。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按股权比例出资。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盛达文化,旨在依托北京市文化旅游中心区位优势,参与文化产业创业园等项目,为公司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投资有助于丰富公司盈利渠道,提升盈利水平,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经营管理、人力资源配置、政策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营战略,组建良好的管理团队,降低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盛世南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以自有资金出资8,50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方盛世南宫共同投资设立盛达文化,公司将持有盛达文化85%股权,实现控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依托北京市文化旅游中心区位优势,可更好的推动公司在北京地区拓展文化旅游业务;有助于丰富公司盈利渠道,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