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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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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000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号文批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讯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5,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0,010万股,并于201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015,股票简称:弘讯科技。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72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4,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0.66%。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Red Factor Limited(以下简称“Red Factor”),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4,000万股,将于2018年3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01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1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0万股。2016年3月3日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00万股,首发限售股尚有Red Factor持有的12,000万股。

2016年6月3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1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40,020万股,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至此,首发限售股尚有Red Factor持有的24,000万股。

2017年4月25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在实施期内,实际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700万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0,720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弘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Red Factor做出的承诺如下:

1、Red Factor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弘讯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弘讯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弘讯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Red Factor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弘讯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并将作为弘讯科技的控股股东促使弘讯科技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弘讯科技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制定本公司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的回购方案,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弘讯科技予以公告。本公司将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个月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弘讯科技上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原限售股份发售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3、Red Factor承诺:对于弘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所持的弘讯科技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上述减持计划本公司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弘讯科技,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公告及其他手续。

4、实际控制人熊钰麟和周珊珊夫妻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熊钰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熊钰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若熊钰麟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熊钰麟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熊钰麟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熊钰麟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实际控制人熊钰麟及周珊珊承诺:“若本人未能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前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30日内,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Red Factor Limited所持有的公司相应市值的股票,以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减持意向

根据弘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Red Factor的减持意向如下: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Red Factor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控股股东Red Factor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发行人的已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10%。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及后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及后续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4,000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九、上网公告附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