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在2018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保荐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进口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期限不超过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授权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投资”),在保障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短期闲置资金继续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业务,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保荐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正源”)闲置的芯片及TO封装设备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挂牌底价为4,911.6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中专利及专有技术的摊销年限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武、金明伟、乐瑞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在2018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审议并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进口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期限不超过三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授权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有短期闲置资金继续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业务,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
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闲置的芯片及TO封装设备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挂牌底价为4,911.6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出售固定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中专利及专有技术的摊销年限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影响公司的权益,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0 号)核准,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114,386,075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7,299,9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7,09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 (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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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07,299,985.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00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增资
募集资金到位后,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募投项目承担主体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56。增资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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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8,611,650.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已安排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5,500.36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8,861.16万元)。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9。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四家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制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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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2,636.84万元。
三、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亿元,单次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7.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贷款利率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132万元。
3、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承诺
1、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7.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工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工科技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授权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8日,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存量)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业务,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概况
1、被授权主体: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华工投资”),2011年2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新强,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为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
2、授权投资额度: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存量,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授权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发挥投资公司职能在授权范围内投资理财,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授权投资范围:新三板股权投资(包括直接购买与参与定增等);
5、授权投资期限: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授权投资方式:货币资金方式直接投资;
7、授权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批程序
根据华工科技《章程》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本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保荐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证券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证券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每年对证券投资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议,并视情况授权第二年使用额度。同时,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账户及资金管理、投资情况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做了相应详细规定,有效防范风险。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再融资募集资金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方向,防止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严格控制在自有闲置资金范围,不占用募集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资金。
四、证券投资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华工投资已在新三板累计投资8111.77万元,2017年售出金额1847.06万元,已累计使用投资额度6264.7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风险可控、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额度进行新三板证券投资业务,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因此,同意公司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因此,同意公司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工投资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事项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履行必要审批程序;针对证券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已制定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使用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业务,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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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正源”)闲置的芯片及TO封装设备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挂牌底价为4,911.6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本次交易将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挂牌出售的资产为全资子公司华工正源129台设备类资产(芯片及TO生产线生产设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出售资产账面原值约为人民币9,662.38万元,现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4,119.41万元。
拟挂牌出售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8]第1013号),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华工正源公司拟处置设备,采用成本法进行估算,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4,119.41万元,评估价值为4,911.63万元,评估增值792.22万元,增值率19.23%。(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交易价格
挂牌底价不低于4,911.6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交易事项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交易对方尚不确定,目前未签署任何交易协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资产出售公司将遵循《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经评估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挂牌出售华工正源闲置设备可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回收资金,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因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尚不确定,预计获得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资金占用或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已经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尚需取得国有产权管理部门批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本次出售。公司子公司本次出售固定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中专利及专有技术的摊销年限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运营状况,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匹配,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其他设备中实际使用年限较短的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由于公司所处的高科技领域技术更新迭代加速,为适应技术发展的新情况,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对公司无形资产中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摊销年限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
(2)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变更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时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运营状况,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匹配。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影响公司的权益,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