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8-014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725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2018年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由于《反馈意见》中部分问题的落实涉及2017年度报告补充更新事项,部分核查工作、材料的更新和补充等事项尚需一定时间,公司预计无法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上报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的请示,申请延期至2018年4月3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