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2018-005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子公司北京神龙游科技有限公司、熊敏与广州市百游汇数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游汇”)三方就原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神龙游依协议约定向百游汇支付和解金,百游汇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2、公司子公司成都梦工厂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成都博瑞梦工厂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与史伟、熊敏签订了北京神龙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协议签署后公司不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3、经公司测算,上述协议达成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70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一、协议签订背景
2012年6月28日,成都梦工厂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梦工厂”)、成都博瑞梦工厂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梦工厂”)与史伟、熊敏签订北京神龙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游”)《股权转让协议》,以总价750万元受让史伟持有的神龙游40%股权及熊敏持有的神龙游6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款分三期分别向史伟、熊敏支付。
合同签订后,成都梦工厂和博瑞梦工厂已经向史伟、熊敏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合计410.25万元。2012年8月1日神龙游完成了股权登记变更,成都梦工厂和博瑞梦工厂分别持有神龙游49%和51%的股权,剩余合计339.75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未向原股东支付。
2011年5月,神龙游与百游汇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相关游戏软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百游汇向神龙游投入研发经费672万元。2012年5月,神龙游、百游汇、熊敏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百游汇享有在研发游戏正式商业化运营后依照约定收归其先前向神龙游支付的研发经费、分成款以及收取违约赔偿金的权利,同时该游戏的研发负责人熊敏对神龙游履行向百游汇的研发费还款义务等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2013年百游汇以上述合同出现履行纠纷为由,将神龙游、熊敏诉至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18日作出(2014)朝民初字第02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神龙游向百游汇支付赔偿金672万元及相关赔偿合理费用,并承担此案件受理费,熊敏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2014)三中民终字第06969号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该判决已经生效(上述信息可参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成都梦工厂、博瑞梦工厂持有的神龙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协议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彻底解决神龙游纠纷及股权款支付相关事宜,经子公司长期与相关方多次协商谈判,于近期分别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一)《执行和解协议》
神龙游与百游汇、熊敏于日前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由神龙游一次性向百游汇支付和解金50万元,百游汇向神龙游出具等额收款收据。三方基于(2014)朝民初字第02000号民事判决书、(2014)三中民终字第06969号民事判决书再无任何纠纷,百游汇不再向神龙游、熊敏主张任何权利。自收到神龙游支付的和解金50万元后的5个工作日内,百游汇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撤回对神龙游、熊敏强制执行申请等系列文件。协议自收到神龙游支付的和解金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披露日,神龙游已按照协议约定向百游汇支付和解金50万元,百游汇已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在上述事实基础上,成都梦工厂、博瑞梦工厂、史伟、熊敏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1、终止履行各方于2012年6月28日签订的北京神龙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成都梦工厂、博瑞梦工厂不再向史伟、熊敏支付原协议中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339.75万元,已支付的款项支付方亦不主张返还。史伟、熊敏放弃剩余股权款项,已通过工商登记变更过户给成都梦工厂、博瑞梦工厂双方的神龙游股权亦不得主张返还。协议各方不得再以原协议约定事项为由向另一方主张权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上述协议,公司与相关各方达成了债务和解。经测算,上述两项协议的生效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将增加博瑞传播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700万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