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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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8-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品牌”)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2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6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杉杉品牌提交的《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杉杉品牌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杉杉品牌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补充说明,并请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杉杉品牌本次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