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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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18-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8-019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现就上述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关于2017年度业绩预亏且数额无法确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预计2017年度将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亏损数额暂时无法确定。鉴于2017年业绩可能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如大额亏损超出公司净资产总额,公司可能出现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2017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在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由于亏损数额暂时无法确定,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是否为负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额将以经审计后的2017年财务报告为准。

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8 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8-020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嫌违规担保

及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9)。公司因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 条(二)、(三)、(五)所述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4 条的规定,已于2018年2月2日发布《关于涉嫌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披露了相关进展。现将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正在进一步清查当中,尚无最新进展。中国证监会前期已对公司及庄敏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关于涉嫌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的性质及涉及金额尚待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

公司目前已对涉嫌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进行积极处置,通过发函催收、与相关方谈判、司法手段及向监管部门报告等措施,尽量减少公司遭受的损失。公司将继续敦促原实际控制人庄敏尽快回到公司,向公司陈述有关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配合公司核查,并协助追讨相关损失。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8-021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福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2017)粤0304财保959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8年2月27日,福田法院轮候冻结庄敏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729,866,093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公司尚未收到福田法院(2017)粤0304财保959号民事裁定书。关于上述案件,公司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待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庄敏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854,86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其中,庄敏已将其持有的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庄敏已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854,866,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同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167,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执行多轮司法轮候冻结,分别为78,000,000股、78,000,000股、776,866,093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854,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庄敏股份854,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福田法院对庄敏股份729,866,093股执行司法轮候冻结。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待进一步查明,该等股份能否以及何时进入拍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庄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25%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不可撤销的授予周培钦行使,周培钦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案件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再次变动的可能性。

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上述案件判决结果暂时无法判断,如果庄敏持有的股份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稳定,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

目前公司股价已触及庄敏的股票质押平仓线。由于庄敏所持股票已全部被执行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且均为限售流通股,因此无法被强制平仓,后续可能会进入司法程序,但司法程序流程及耗时普遍较长,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