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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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宜进展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8-00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物资供应分公司均为被告之一

●涉案的金额:3,470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2018年3月1日,公司银行账户被扣划剩余执行款3,707,886.82元至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本次扣划的执行款超出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1,327,049.36元。公司拟补提2017年预计负债802,283.01元(主要为2017年四季度的利息),将影响2017年当期损益,其余524,766.35元(主要为2018年的利息)计提2018年预计负债,将影响2018年损益524,766.35元。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诉讼事宜的公告》(临2017-058号),披露了公司因所属物资供应分公司通过保理业务为河北裕泰化工有限公司,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滏东支行借款3,470万元,逾期未偿还全部本息纠纷一案的有关情况。2018年1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宜进展公告》(临2018-004号),披露了公司账户37,936,561.15元被划扣至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的有关情况。

现将有关该案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18年3月1日,公司获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按照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再次从公司银行账户扣划剩余执行款共计3,707,886.82元至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所涉及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的资金已执行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项共计41,644,447.97元,其中,公司已于2017年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4031.74万元(详见临2017-058号和临2017-063号),本次扣划的执行款超出公司已计提的预计负债1,327,049.36元。公司拟补提2017年预计负债802,283.01元(主要为2017年四季度的利息),将影响2017年当期损益,其余524,766.35元(主要为2018年的利息)计提2018年预计负债,将影响2018年损益524,766.35元。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