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8-023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号),陈俊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0%,其实际控制的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30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7%,并通过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暨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6,791股,占公司总股本0.25%。陈俊岭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02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5.42%。

2018年3月1日收到持股5%股东陈俊岭的通知,2018年2月27日至3月1日期间,陈俊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本次减持后陈俊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并通过通盈创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暨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76,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陈俊岭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551,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5%,持股比例低于5%。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备注:陈俊岭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陈俊岭直接或间接持股如下:

备注:陈俊岭为通盈创投的实际控制人,陈俊岭和通盈创投是一致行动人;陈俊岭参股暨南投资,通过暨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陈俊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限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承诺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承诺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承诺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承诺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4)本人目前持有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344.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4.20%;同时,本人实际控制的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创投”)持有发行人311.59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3.80%;本人实际支配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共计655.99万股,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8.00%。本人及通盈创投(以下简称“承诺人”)现就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及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承诺如下: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以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发行人股票。若承诺人在发行人上市后合并持有发行人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则承诺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承诺人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份锁定承诺的,承诺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截止本公告日,陈俊岭先生本次减持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持股5%以上股东陈俊岭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持股5%以上股东陈俊岭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有关规定。

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