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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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0日、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公司债、资产证券化、基金、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其中本期新增担保总额为8亿元(含本数),最高担保余额(即宁波热电为金通公司在担保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最高担保数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新增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签署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3年。

二、担保情况进展

2017年2月22日,金通公司向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9,000万元,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上述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1年。2018年2月22日,公司为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到期续签。

2018年2月25日,金通公司分别向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均为1亿元,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上述两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8日和2017年5月30日为金通公司额度均为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按51%股权比例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终止。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金通公司向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除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担保期限: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4、担保金额:9,690,万元

(二)公司为金通公司向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除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担保期限: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4、担保金额:5,100万元

(三)公司为金通公司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除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担保期限: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4、担保金额:5,100万元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810万元,担保余额为24,41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0%。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至1月末资产负债率71.2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