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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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
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编号:2018-23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

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日收到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潘长春先生、销售总监许昌龙先生、工业总监孙华鸿先生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罗娟女士的书面辞职函。潘长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2018年3月1日起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职务,许昌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2018年3月1日起辞去公司销售总监的职务,孙华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2018年3月1日起辞去公司工业总监的职务,罗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自2018年3月1日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职务,四位人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潘长春先生、许昌龙先生、孙华鸿先生及罗娟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四位人士及其直系亲属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及董事会向潘长春先生、许昌龙先生、孙华鸿先生及罗娟女士为其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8-24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罗娟女士的书面辞职函,罗娟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鉴于罗娟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函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监事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娟女士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补选杨大波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罗娟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各项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在此向罗娟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日

附件:杨大波先生简历

杨大波,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四川师范大学毕业,会计师。2002年5月加入拉法基集团。先后担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信控经理、税务与资产经理等职务。

*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 未在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

*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8-25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萃华路89号成都国际科技节能大厦A座五楼。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销售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销售总监许昌龙先生辞去销售总监的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张博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张博: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连工业大学工程学士。2006年至今,先后担任拉法基瑞安(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技术服务经理,遵义三岔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渠道销售经理,遵义地区销售总监等职务。张博先生曾在日本太平洋水泥株式会社下属的大连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工作。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工业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工业总监孙华鸿先生辞去工业总监的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范成先生为公司工业总监,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范成: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南工学院(现为西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2001年加入拉法基集团,先后担任拉法基云南剑川工厂总经理、都江堰拉法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运行经理、江油拉豪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双马宜宾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加入拉法基集团之前,范成先生先就职于重庆水泥厂(该公司于2002年被拉法基收购)。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大波先生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罗娟女士辞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依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决议聘任杨大波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期自 2018 年3月 1日起。

杨大波,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四川师范大学毕业,会计师。2002年5月加入拉法基集团。先后担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双马宜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信控经理、税务与资产经理等职务。

*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未在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

*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它。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双马”)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销售总监和工业总监的程序及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公司销售总监、范成先生担任公司工业总监。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胡必亮、余应敏、张一弛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