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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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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证券简称:纽威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7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8年03月02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保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7-019号公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7-020号公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

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有部分事项需要完善,公司董事会决定另行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待上述条件具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03日

证券代码:603699证券简称:纽威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18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03月0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如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7-019号公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17-020号公告《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

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03月03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9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本次发行于2018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二)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3,3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万元,同时,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四)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5,00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五)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六)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数据,按照3/4比例估算2017年的预测数,2018年预测数在2017年度预测数基础上按照0%、20%、-20%的增幅分别测算。

(七)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前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净资产的预测,存在不确定性。

注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注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因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较大幅度增加,且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如公司盈利能力未获得相应增长,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预计为2018年度)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将出现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提升业务毛利率,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受国际宏观经济复苏缓慢及上游原材料成本波动影响,公司近年来毛利受到压缩,2014年-2016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5.15%、41.62%、35.40%。通过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增加中高端特殊阀门产能,丰富产品布局,有助于改变公司产品过度依赖下游油气行业的局面,加大深海阀门、核电阀门等其他领域的产品种类,扩大市场覆盖度;与此同时,高端的阀门产品技术要求较高、投入较大,且较传统阀门产品而言,市场同类产品较少,毛利较高,能够改善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局面,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二)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产品较多应用于石油化工、油气管线等石油天然气相关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周期性与公司产品销售的相关性较大。中短期内,石油天然气领域的阀门产品仍将在公司收入结构中保持较高的比重,因此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开展特殊阀业务,能够帮助公司进入电力、化工等应用领域,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丰富收入来源,增强市场风险抵御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在工业阀门行业具有丰富的经验

公司作为国内综合实力领先的工业阀门供应商,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套工业阀门解决方案,为我国唯一获得全球十大石油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批准或者成为其战略供应商的阀门企业。公司在保持传统优势行业强大竞争力的同时,公司近年来在深海阀门、核电阀门等高端工业阀门领域也有了一定突破,将为特殊阀业务提供保障。

(四)国家政策支持带来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对核电、能源电力、化工等重要行业领域提出了更高的发展标准,其对于高端特殊阀门的需求也将不断加大。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核电方面,提出了“推动核电安全高效发展。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坚持合作创新,重点发展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及后处理技术装备,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加快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核废料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能力。整合行业资源,形成系统服务能力,推动核电加快“走出去”。到2020年,核电装机规模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形成国际先进的集技术开发、设计、装备制造、运营服务于一体的核电全产业链发展能力。”在能源电力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先进核电、高效光电光热、大型风电、高效储能、分布式能源等,加速提升新能源产品经济性,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电力体制机制、新型电网和创新支撑体系,促进多能互补和协同优化,引领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到2020年,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以上,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5万亿元,打造世界领先的新能源产业”。

国家政策对于下游行业的支持,将加大对于高端特殊阀门的需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阀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我国阀门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炼油、化工、船舶、电厂以及长输管线等工业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0万台特殊阀项目,通过该项目公司能够进一步加深对高端特殊阀领域的涉入深度,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工业阀门行业领域的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该领域内的整体优势,从而改善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方面,公司成立以来,团结和凝聚了一批对公司忠诚、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和职业精神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了一支高素质、年轻化的人才队伍,既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宝贵智力财富。

在技术方面,公司多年来致力于阀门产品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发展,现已建成世界级的阀门实验研发中心,配置了世界一流的实验设备。本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科技阀门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高温、高压、深冷、深海、核电、军事等领域,在阀门的逸散性控制技术、高温高压技术、防火技术、超低温技术、耐腐蚀技术、抗硫技术、安全阀技术、核电阀技术、LNG 超低温固定球阀技术、管道输送高压大口径全焊接球阀技术、井口采油设备技术、产品大型化、产品抗硫技术等方面在行业内居于领先水平。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促进特殊阀产品的研发及生产。

在市场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在阀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及优质的成为我国阀门领域的领先者,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及好评,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为公司特殊阀产品的销售提供有力帮助。

六、公司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一)不断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将不断完善经营模式,夯实优势主业。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优化生产工艺来控制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节能降耗和成本管理,并积极进行必要的设施工艺改造和技术提升。同时,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预算、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二)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升收益

公司将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加强市场拓展人员的专业配备,加大市场拓展的广度和深度,及时跟踪一线市场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科学决策管理制度,提升经营风险管控力度。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高效、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同时,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决议,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七、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和席超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03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人作为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和席超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