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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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能力,以更好的适应数据中心模块化、预制化,光伏电站分布式、定制化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灵活性的建设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集成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深圳科士达集成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增加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增加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的业务额度,在上述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基础上,增加至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15,000万美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期限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及《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1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深圳科士达集成有限公司将有利于提高公司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能力。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深圳科士达集成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8-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士达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集成”),科士达集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科士达集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高新园西区科联路科士达工业园研发大厦6楼。

4、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数据中心、光伏电站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出资方式

现金出资。

(四)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100%股权。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士达集成的成立,将更好的满足公司客户日益高涨的一体化集成解决方案的需求,有利于加强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能力。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将在加强公司与客户黏性的同时,扩大公司营业收入。拟设立的子公司成立后,将加大公司服务及产品的管控风险,公司将利用专业的管理经验及自身技术优势,提升服务的快速响应能力及丰富产品的多样性。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