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8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18-00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7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将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4170078801900000057),将该帐户余额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370101310000209),并将在后续销户结算时的利息一并转入。

待上述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余额及结算利息转入上述指定专用账户后,原相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将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变更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此次变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788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18-00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7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有利于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公告编号:2018-00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52,999股,发行价格为38.5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919,991.49元,扣除发行费用13,700,899.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219,092.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8号)。2017年8月14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

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将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4170078801900000057),将该帐户余额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370101310000209),并将在后续销户结算时的利息一并转入。

待上述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余额及结算利息转入上述指定专用账户后,原相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将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变更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此次变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公司需要,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此次变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2、公司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有利于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