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核准发行批复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核准发行批复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3日签发了《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34号),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结合市场和自身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利率变动,认真研究发行时机,于2016年3月21日实施完成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5.5亿元,票面利率为3%,债券简称为“16翠微01”,代码为“136299”。本期发行后,考虑到行业发展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未实施公司债券其余期的发行,该批复已到期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在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