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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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公告编号:2018-02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日15:00至2018年3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王雪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12,726,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2,111,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80,614,8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9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722,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28,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殷长龙、李威

3.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