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发证券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2018-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3月5日起新增广发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3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发证券办理下列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2、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申购补差)均不设折扣限制,仅根据广发证券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费率优惠活动的内容与规则均以广发证券为准。若广发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广发证券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