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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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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叶雷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叶雷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66,942,601股的0.03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叶雷先生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5、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叶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雷先生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叶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系叶雷先生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叶雷先生签署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