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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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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3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8年3月21日14:30时在上海朱家角复兴路333号虹珠苑宾馆3号楼301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12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关于变更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杨永华董事弃权理由:再次召开同一议题的股东会理由不充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610、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中毅达B 公告编号:2018-040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朱家角复兴路333号虹珠苑宾馆3号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0日

至2018年3月21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15:00至2018年3月21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

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

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704室

邮政编码:200030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18年3月20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3704 室

联系电话:021-33568806 传 真:021-33568802

联 系 人:党悦栋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