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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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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7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公司2018年工作计划切实可行。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18年的发展思路进行了规划,形成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庄宗明先生、许中兴先生、陈朝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017年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商用高效节能环保照明光源、LED显示屏、数控三面翻广告牌、LED光源、灯具及配套电器制造;自动控制系统设计制造及软件开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代理、发布。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供应,售电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439,268.0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8,229,076.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822,907.67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06,169.0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3,628,989.7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7,035,158.80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63,1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5,78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44,203,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7,351,600股。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若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63,148,000元增加至107,351,600元,公司总股本由63,148,000股增加至107,351,600股。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拟对公司《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中介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银行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该授信额度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就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融资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薪酬:(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4万元/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上述薪酬方案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监事会成员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务价值、责任态度、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相关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2017年6月12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汉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17年年度的工作情况。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439,268.0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8,229,076.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822,907.67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06,169.0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3,628,989.79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7,035,158.80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63,1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5,78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44,203,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7,351,600股。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银行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该授信额度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就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融资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8年3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4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 3 月 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439,268.0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8,229,076.6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4,822,907.67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06,169.0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23,628,989.79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7,035,158.80 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63,1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5,78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44,203,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7,351,6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8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1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8.70万股,发行价格13.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228,6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2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9,978,65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36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2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8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5:00至2018年3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2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1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6、7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8年3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伟阳

联系电话:0596-6783990

传真号码:0596-6783878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50

2、投票简称:太龙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 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2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注: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 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各项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另一方面,公司第一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90-250万元之间。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2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8年3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18 年3月16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庄占龙先生、独立董事许中兴先生、董事会秘书苏芳先生、财务总监杜艳丽女士、保荐代表人徐建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