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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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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12 证券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45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各类包装印刷产品、包装制品及服务的综合供应商。公司的主要产品可分为两类:(1)包装印刷产品,主要包括烟标印刷和无菌包装产品;(2)包装制品,主要包括特种包装纸和BOPP薄膜类产品,特种包装纸包括镭射转移防伪纸、直镀纸和涂布纸;BOPP薄膜类产品包括烟膜和平膜。

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包装行业产品线,可针对客户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线、提升配套生产能力,通过引进行业领先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和培育富有行业运营经验的团队,公司已经积累了数量可观的优质客户资源,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的卷烟生产企业、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塑料包装企业和印刷企业等。公司烟膜产品主要供应给云南中烟、四川中烟、重庆中烟、安徽中烟、湖北中烟、贵州中烟等集团下属的多家国内知名的卷烟厂;烟标产品主要客户是云南中烟物资、四川中烟和重庆中烟,产品广泛应用于“Marble”、“玉溪”、“红塔山”、“红河”、“云烟”、“红金龙”、“紫云”、“龙凤呈祥”等国内知名的卷烟品牌;无菌包装客户包括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日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林海液奶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

2、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以直销为主。其中,烟标和烟膜产品主要基于烟标印刷行业的下游卷烟企业依据《烟用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实行的全国性招标采购,公司通过参与各卷烟企业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

另外,无菌包装、特种纸制品均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平膜一般采取以销定产,并配备适当的库存量。

3、行业情况

公司是在包装印刷、塑料包装和纸制品包装细分子行业中拥有较为丰富的包装产品的公司,有能力提供多种包装印刷产品和包装制品,可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包装需求和一站式的采购需要。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烟标供应商之一,云南省非专卖的卷烟材料A级供应商;自主研发了辊式无菌砖包、预制型无菌砖包、A型屋顶包(主要应用于鲜奶)、B型屋顶包(主要应用于茶饮、果汁等非碳酸饮料),使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同时能生产辊式无菌包、预制型无菌包和屋顶包的企业之一。红塔塑胶及成都红塔主要产品为BOPP薄膜,有能力生产防伪印刷烟膜的企业,2017年烟膜销量为16,901.53吨,市场占有率约为20%。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2017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220,269,977.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923,462.57元(系已扣除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2,132.0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72%,如不扣除股权激励对净利润的影响,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243,713.95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17%;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37,988,128.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55,027,243.3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5%。

2、2017年度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全球经济复苏,国内经济整体维持平稳,卷烟行业经济运行保持“两个稳增长”,根据2017年全国烟草工作报告显示,2017年卷烟销量为4737.8万箱,同比增长0.8%;全年实现11145.1亿元税利总额,同比增长3.24%。在外部环境向好的影响下,公司持续贯彻围绕烟草配套业务和社会产品并重的多元化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整体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1)报告期内,公司BOPP烟膜业务加大生产设备技术改造,加强品质管理和研发创新,提升工艺水平,营业收入274,540,519.69元,同比大幅增长22.59%。但公司烟标业务受纸张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西南地区市场疲软等原因的影响,烟标业务的营业收入发生下滑,营业收入159,368,625.10元,同比下降18.15%。公司特种纸业务因烟草辅料市场持续放开、同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各产品销售价格均有所下降,并伴随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该业务在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下滑,特种纸营业收入144,254,932.70元,同比下降13.94%。

(2)报告期内,公司无菌包装业务在市场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持续优化提升下,无菌包装销量持续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为222,367,058.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9%。市场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市场开拓,国内下游客户不断增加;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无菌包装产品已销至埃及、伊拉克及黎巴嫩等国家。研发技术方面,公司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发新产品、改进新工艺,报告期内多项新产品已量产,满足了客户定制化的、消费升级的服务要求,例如公司依托集团产业链优势研发的“全息防伪标贴屋顶包的研发”是公司在行业内的特色创新产品,受到客户认可。目前,公司“新增年产30亿个彩印包装盒改扩建项目”的厂房、仓库等已完成竣工验收申请,该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BOPP平膜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通过调整销售策略、严格控制回款情况、持续优化生产流程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了BOPP平膜营业收入稳步增加,营业收入316,906,584.2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

(4)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对上海恩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期,上海恩捷技术力量雄厚,业务发展迅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实力。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审查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批准本次加期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批准本次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的议案》。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6)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限制性股票257.00万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84人,有利于公司激励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7)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多项突破,公司及子公司共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9项,正在申请注册并已获受理的专利有19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84项,其中实用新型77项、发明专利6项、外观设计1项。同时,公司及红塔塑胶均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产品已具备ISO/IEO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多项服务能力;另外,公司及红塔塑胶已于2017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8)报告期内,“管理+IT”项目已完成信息化系统的组织架构、基础数据、业务流程设计、模拟测试环境、信息化系统培训及系统测试等工作。截至本报告日,公司通过官网优化升级、OA协同办公系统升级、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ERP系统建设并相继上线,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了对经营风险和运营风险的防范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本公司自本报告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649,609.50元,营业外支出142,224.84元,调整资产处置收益507,384.66元。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