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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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第五期运作期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日期:2018年3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五期运作期已于2018年3月6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90天。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该运作期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20%,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523%。该运作期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化费率为0.20%,该运作期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运作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761%。

(2)投资者在第五期运作期的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2018年3月7日,本基金A类和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将从托管账户划出,划往该投资者预留的银行卡账户。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本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直销柜台开通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本基金仅在直销柜台开放转换转入业务。

2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入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该转换转入申请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转换转入申请。

3日常转换业务

3.1开通转换转入业务基金明细

本基金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上开放办理基金转换转入业务的基金包括: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现金宝货币。

注:本基金仅在直销柜台开放转换转入业务。

3.2基金转换费用

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现金宝货币转换转入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不收取转换费用。

注: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A/B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不超过1万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3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5)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2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2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

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8年3月8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投证券为

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8年3月8日起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