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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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
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公告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

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长久联合”)拟于2018年内向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专用车”)购买1000辆中置轴轿运车。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预计将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完成。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与长久专用车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长久联合向长久专用车采购1000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该合同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为49,560.00万元。

因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亦是长久专用车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新安江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汽车、车辆运输车、特种车辆、新能源汽车、罐式车辆、商旅汽车及装备、汽车零配件、半挂车系列、危化品运输车、储罐、罐式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产品服务及维修,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生产、销售普通机械、金属材料(除国家专营)、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久专用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2,243.34万元,净资产12,936.38万元,营业收入57,146.69万元,净利润3,576.12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100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充分考量投标方的各项指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交易总额约为49,560.00万元,该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购买长久专用车100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长久专用车依据合同约定的交车日期将车辆停放在约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款总价值为人民币49,560.00万元,原则上优先使用现汇,签订采购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款项,每批次提车验收后,由长久专用车申请,长久联合支付该批次车尾款。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6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或“方案”),《治理方案》明确规定了对不合规运输车辆的治理措施,公司为保证运力充足,提前购置合规中置轴车辆储备。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并通过严格的招标工作后,长久专用车由于其完善的专利技术及有保障的生产能力,中标本次采购计划。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根据规定,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王国柱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合同约定的关联交易总额在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购置1,000台中置轴轿运车事项构成重大资产投资且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该等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系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同意长久物流下属子公司购买关联方中置轴轿车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1000台中置轴车辆(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20号公告),分别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及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一汽租赁”、“豪沃金融”) 开展不超过49,56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1000台中置轴车辆(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20号公告),分别与一汽财务、一汽租赁及豪沃金融开展不超过49,56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85608

成立日期 : 1988年03月02日

注册资本: 160000万人民币

住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经营范围: 办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及其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公司除与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柳州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等有业务往来外,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系。

(二)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K2307B

成立日期 : 2016年02月22日

注册资本: 6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2幢-1-2-116)

法定代表人:张影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及其附加产品、技术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贸易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公司除与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汽车商贸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柳州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一汽物流(佛山)有限公司、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成都)有限公司等有业务往来外,公司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系。

(三)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586060073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8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国家重型汽车研究发展中心科技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宋其东

经营范围: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十三)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公司除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零部件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等有业务往来外,公司与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类别:本次拟采购的固定资产

2、权属:长久联合

3、所在地:长春、滁州

4、交易标的与金融公司签订相关合同之前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融资额度:14,784.00万元人民币。

2.租赁物:长久联合本次拟购置的300台中置轴车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在长久联合从供货商处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情形下,一汽财务按照长久联合的要求向长久联合购买车辆,并将所购车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回租给长久联合使用,长久联合按照《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约定向一汽财务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租赁期限届满后,由长久联合留购租赁物,即长久联合在付清全部租金及应付的所有款项,并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按每台车支付名义价款后,一汽财务将租赁物所有权以名义价款支付时的状态转让给长久联合。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共60个月。

5.租赁利率:月利率5.25%。(最终利率以《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签订为准)。

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金。

7.担保安排:此次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签订《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4,784.00万元。同时长久联合同意将车辆抵押给一汽财务以担保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二)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1.融资额度:13,910.40万元人民币。

2.租赁物:长久联合本次拟购置的280台中置轴车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在长久联合从供货商处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情形下,一汽租赁按照长久联合的要求向长久联合购买车辆,并将所购车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回租给长久联合使用,长久联合按照《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约定向一汽租赁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租赁期限届满后,由长久联合留购租赁物,即长久联合在付清全部租金及应付的所有款项,并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按每台车支付名义价款后,一汽租赁将租赁物所有权以名义价款支付时的状态转让给长久联合。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共60个月。

5.租赁利率:年利率7%(最终利率以《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签订为准)。

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归还利息,按季度归还本金。

7.担保安排:此次公司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3,910.40万元。同时长久联合同意将车辆抵押给一汽租赁以担保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三)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1.融资额度:20,865.60万元人民币。

2.租赁物:长久联合本次拟购置的420台中置轴车辆。

3.租赁方式: 直租,长久联合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定供货人,豪沃金融根据长久联合对供货人、租赁车辆的选定和要求与供货人、长久联合共同签订《融资租赁车辆购销合同》,豪沃金融负责筹措购买融资租赁车辆所需的资金。由豪沃金融指定车辆落户在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名下。长久联合在交付起步租金时,由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向豪沃金融支付产权转移的相关费用。长久联合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后,豪沃金融协助长久联合办理产权转移及车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4.租赁期限: 60个月,具体融资租赁期限以付款通知单为准。

5.租赁利率:年融资费率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2%计算。同时,次月的起息日作为融资费率调整日,以融资费率调整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2%执行。

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金。

7.担保安排:此次公司与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车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0,865.60万元。同时长久联合同意将车辆抵押给豪沃金融以担保其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创新,盘活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2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联合”)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1000台中置轴轿运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20、2018-021号公告)。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公司需为长久联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49,560.00万元,其中: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4,784.00万元,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3,910.40万元,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20,865.60万元,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商品车运输; 汽车租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二手车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9月30日,长久联合的总资产为87,425,948.60元,净资产为24,262,252.14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737,747.86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签订《商用车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4,784.00万元。公司与一汽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3,910.40万元。公司与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车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0,865.60万元。

四、审批程序

2018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人民币,均为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2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 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3日

至2018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 2018年3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8年3月21日和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10-58299739;传真:010-57355800)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58299739

传真:010-57355800

联系人:代鑫、林琳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24】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3月1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长久专用车购买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拟与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署《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长久专用车采购1000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该合同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为49,560万元。该交易为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王国柱回避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20】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本次审议通过的1000台中置轴车辆,分别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及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49,56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21】、2018-【022】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23】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8年3月1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2人,监事马伟滨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王保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李万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本次审议通过的1000台中置轴车辆,分别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一汽租赁有限公司及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49,56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21】、2018-【022】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