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3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莆田臻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8-040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宝蓟发行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8-041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西安国中星城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8-042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8-043号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8-044号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8-045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莆田臻达房地产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莆田臻达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臻达房地产”)拟接受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6.6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5个月,作为担保:福州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盛世达房地产”,系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福州长乐的编号2013-21号的土地使用权为信托贷款提供抵押,福州盛世达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莆田臻达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0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后卓村同心西路333号西侧2栋三层;
(五)法定代表人:徐国宏;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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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莆田臻达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10日正式成立,暂无审计报告。
(九)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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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莆田臻达房地产拟接受兴业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6.6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5个月,作为担保:福州盛世达房地产以其名下位于福州长乐的编号2013-21号的土地使用权为信托贷款提供抵押;福州盛世达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莆田臻达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莆田臻达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3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天津宝蓟发行
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95%权益的子公司天津宝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宝蓟”)拟在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受托管理人为成都上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作为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宝蓟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东侧博轩8-344;
(五)法定代表人:张雪峰;
(六)主营业务:电线电缆、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从事广告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机械设备现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5%股份,天津博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份;
天津宝蓟系本公司持有95%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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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二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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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XYZH/2017TYA20541审计报告。
(九)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95%权益的子公司天津宝蓟有限公司拟在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案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受托管理人为成都上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作为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天津宝蓟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天津宝蓟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3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西安国中星城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国中星城”)拟向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融资租赁”)申请不超过1.7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西安国中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4年12月09日;
(三)注册资本:21486.66万;
(四)住所:西安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号;
(五)法定代表人:陈超;
(六)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住宿;美容美发;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管理;商铺及配套设施经营;工艺礼品、酒店用品的销售;建筑材料(除木材)的生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许可项目);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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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157号审计报告。
(九)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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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国中星城拟向横琴融资租赁申请不超过1.7亿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西安国中星城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西安国中星城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3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臻阳房地产”)拟接受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的5.7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余姚臻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余姚臻阳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低塘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余姚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镇南路138、150、152号;
(五)法定代表人:宋友强;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销售,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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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余姚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02日正式成立,暂无审计报告。
(九)项目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拟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的5.7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余姚臻阳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余姚臻阳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低塘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余姚臻阳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余姚臻阳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3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69.21%权益的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清源房地产”)拟接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不超过1.9亿元的贷款,期限3年,作为担保:浙江清源房地产将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清源房地产为该笔贷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清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直坞地块;
(五)法定代表人:江河;
(六)主营业务: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直坞地块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开发经营项目的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臻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9.21%股权,浙江德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夏惟勤持有其10%股权;平潭盈满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47%股权,平潭锦汇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32%股权。
浙江清源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69.21%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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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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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7年4月30日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7】D-0213号审计报告。
(九)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抵押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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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69.21%权益的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拟接受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提供不超过1.9亿元的贷款,期限3年,作为担保:浙江清源房地产将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清源房地产为该笔贷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浙江清源房地产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申请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且浙江清源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夏惟勤、浙江德业投资有限公司、平潭盈满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锦汇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项目经营,且对本次融资1.9亿元使用没有决定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3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莆田臻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宝蓟发行定向融资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西安国中星城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余姚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浙江清源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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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张龙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607
传真:0591-86276958,021-80328600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1,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