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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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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8-005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9 日起至 2018 年 3月 7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61.7亿元,达到经审计的公司2016 年末净资产(人民币368.14亿元)的 10%以上。 公司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情况披露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9 日起至 2018 年 3月 7 日,公司累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61.7亿元;截止2018 年 03月7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83.9亿元。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经公司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a、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b、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4)投资期限: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2、《公司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经公司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11月1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4)投资期限: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型城市商业银行,除日常银行业务往来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对本次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投资品种均为银行理财产品, 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财务公司同时负责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2、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同时亦为公司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