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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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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2,118,676.95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2,119,432.2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2,211,943.22元后,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99,907,489.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012,798.15元,扣除2017年分配的现金股利20,463,000.00元,截至2017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8,457,287.16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6.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压铸成型的精密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和工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和汽车轻量化领域。公司主导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电池系统等核心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公司拥有先进的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能力,已成为特斯拉的重要一级供应商,并与多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合金铝。公司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安排生产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

合金铝的采购定价方式主要以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为基础,根据添加的合金成分不同和熔炼加工费确定采购价格。除合金铝之外,公司还对外采购部分五金件、油封、塑料、橡胶等配件,用于装配零部件总成。采购部根据订单需要选择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对每一类物资采购至少要向两家以上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属于客户定制产品。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成分、不同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通常会对公司进行厂商认证考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对方合格供应商。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销售,产品为客户定制产品,一般直接销售给客户或其指定的采购商。客户提出采购意向后,公司根据其技术要求与客户进行同步研发,最终共同确定产品设计方案。方案审定后,公司综合考虑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市场供求等情况,双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公司一般给予客户两到三个月的信用期。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现汇结算方式,内销业务主要采用银行汇款结算方式。

(三)行业情况

(1)汽车产业发展概况

汽车工业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上下游关联产业众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近十年来,全球汽车工业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的趋势,2001年至2016年,全球汽车年产量从5,630万辆增长到9,498万辆,增长68.68%。2000年以来中国汽车市场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 2009年以来,中国成为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并保持至今。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901.5万辆和2887.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2%和3%,分别创造了历史新高,但是增幅比上年回落了11.26个百分点和10.65个百分点。2017年国内汽车行业面临一定的压力,主要受购置税优惠幅度减小以及新能源汽车政策调整的影响,增速低于预期。2017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好于预期,国内生产总值突破82万亿元,增速达6.9%,从影响汽车销量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来看,经济仍将保持增长,中国汽车仍存在巨大刚性需求,伴随着未来一、二线城市升级换购的持续放大,以及三、四线城市市场潜力的持续释放,未来中国汽车市场仍将保持平稳增长状态。

(2)新能源汽车产业概况

中国作为全球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无论在市场规模还是在发展速度上都处于领先地位,在2015年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电动汽车的第一大市场,中国电动汽车产业未来发展还存在巨大的潜力。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7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6.7万辆和65.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9.8%和59.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为12.8万辆和12.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5%和26.9%。我国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由2011年的0.04%提升至2017年的2.69%。总体上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由导入期向发展期转变的关键节点,新能源汽车销量呈现井喷式增长,但所占绝对比例依然较小,未来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3)汽车零部件市场概况

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中国汽车零部件在产业规模、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十二五”期间,我国基本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零部件配套供应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为汽车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持。行业整体的经济指标在稳步提升,2016年中国汽车零部件规模以上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了3.7万亿,同比增长了14.2%,利润总额2,858亿元,同比增长了17%。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自主创新体系也在初步的形成,在传统的关键零部件领域中国品牌零部件企业逐步掌握了产品的核心技术,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国品牌的动力电池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规模以上零部件企业研发资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提升。中国品牌汽车零部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能力,并且呈现了多元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对外供货方式在逐渐由单一零部件向总成、系统和模块化供货的方式发展。另一方面,少数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正通过股权合资等方式做大做强,加速汽车产业全球化进程并成功融入世界零部件产业链体系,2017年进入全球汽车零部件企业100强中国企业达到了5家,创下了历史的新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38,893,686.3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9.84%;营业利润为257,914,686.3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74%;净利润为222,118,676.9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2,118,676.9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0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 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6,581,123.43元,减少“营业外收入”6,581,123.43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6,581,123.43元,减少“营业外收入”6,581,123.43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90,478.39元,减少“营业外收入”91,801.88元和“营业外支出”1,323.49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90,478.39元,减少“营业外收入”91,801.88元和“营业外支出”1,323.49元;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6,888.6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26,888.62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

26,888.6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26,888.62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家,详见本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