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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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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1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备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现发布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5:00至2018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8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 室

9.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2月23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3月9日(9:00-11: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国华、李瑞莹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邮政编码:310053

2.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2。

2. 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 代表议案 1 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二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的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