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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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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14版)

2018-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7,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3日。

二、优惠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渠道申请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注:1、优惠期间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通过场外认购、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期限以份额实际持有期限为准;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赎回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不含基金转换业务。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赎回不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8年03月0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10日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B;场内代码:50202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2018年3月8日,新丝路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64元,相对于当日0.44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9.21%。截止2018年3月9日,新丝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9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丝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丝路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丝路B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丝路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场内代码:502026)净值和鹏华新丝路A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A;场内代码:50202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丝路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丝路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丝路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3月9日收盘,新丝路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丝路B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