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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关于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存续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托管在浦发银行的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对应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一、《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714,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26日。

二、优惠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渠道申请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注:优惠期间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基金赎回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不含基金转换业务。

3、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赎回不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