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0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陈林董事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晓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于2003年制订并实施《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换届选举时,均实施累积投票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公司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进行修订细化。
二、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 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精神,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合理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推荐宋晓玲、周军、操斌、张立、石斌、黄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逐一进行审核。
四、审议并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名全泽、张鑫、王东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已按《公司法》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逐一进行审核。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任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发表了肯定的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五、审议并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七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6万元(含税)
上述一至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确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晓玲,女,现年48岁,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石河子化工厂厂长,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天能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2、周军,男,现年48岁,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聚氯乙烯项目筹建处党组副书记,新疆天业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在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天业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天业集团(上海)研发中心董事长,新疆兵团现代绿色氯碱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河子开发区汇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操斌,男,现年48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总调度长、离子膜项目负责人、离子膜车间主任兼书记,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石河子化工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园区调度中心总调度长,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热电产业党委书记,新疆天业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4、张立,男,现年4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调度,石河子化工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电石分厂厂长等职,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石斌,男,现年52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石河子天筑集团市场开发部部长,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水泥产业党委书记,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河子天业恒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天业科房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6、黄东,男,现年46岁,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石河子化工厂副总经理、副厂长,现任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石河子化工厂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副厂长,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全泽,男,现年47岁,博士,注册会计师,首批保荐代表人,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民建上海市委企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徐汇区政协委员,上海迪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龙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张鑫,男,现年39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主任、主任、秘书长助理,现任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3、王东盛,男,现年38岁,大学学历,律师,现任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书记、副主任,新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兵团律师协会理事,石河子律师协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0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8年3月1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震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推荐夏月星、杨震、万霞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已按照《公司法》、《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工作制度》中监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逐一进行审核。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另,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已推选陈财来、刘启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1、夏月星,男,现年59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石河子中发化工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书记,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石河子开发区天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产业党委副书记,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杨震,男,现年41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历任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员、副科级纪检员、团工委副书记、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宣传部部长,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3、万 霞,女,现年51岁,大专,高级会计师,曾任石河子长运生化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4、陈财来,男,现年35岁,本科,工程师,曾任新疆天业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知识产权负责人、信息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党委巡察室负责人。
5、刘启明,男,现年56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总厂工会主席、销售科长、销售副厂长、厂长,现任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总厂书记。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0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 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精神,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合理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如下:
一、在第一章第九条后增加第十条,原第十条及后续条款依次顺延。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二、原第四章第七十五条相应调整为第七十六条,增加出席会议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内容,修订为:
第七十六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三、细化原第四章第六节第八十五条累积投票相关内容,原第八十五条调整为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六条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的选聘遵循下列程序:
(一) 因换届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增补董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除外)。提名人应在董事会召开10日前将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书面建议。
(二)董事会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交易所备案,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对于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应当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但可作为董事候选人选举为董事。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三)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四)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提案中须同时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和基本情况。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五) 董事会将经审核和公告后的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人进行表决。
(六) 选举或更换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按本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决议的方式选举产生。
(七)公司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采取累积投票时,每一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者分别投给几个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开进行选举。每一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应单独计票。
实行累积投票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具体程序与要求如下:
1、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监事后标注其使用的表决票数;
2、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表决票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票数,则该选票无效;反之为有效选票;
3、表决完毕后,由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
4、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否当选,但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达到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以上。
若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该得票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则应就该等得票相同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在下次股东大会时进行选举。
若当选的董事、监事不足应选人数的,则应就所缺名额在下次股东大会时另行选举。
由此导致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不足本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下次股东大会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的二个月以内召开。
四、在第四章后增加“第五章 党委”内容,原第五章及后续章节依次顺延。
第五章 党委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组织设书记一名,党委委员若干。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照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条 党委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 、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加强公司基层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六)党委组织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一百零一条 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由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
第一百零二条 党组织议事一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五、原第五章调整为第六章, 第六章 第二节 董事会 增加第一百一十六条,原第六章及后续章节依次顺延。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18-00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8日 12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8日
至2018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18 年3月13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00、5.00、6.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18 年3月26日至27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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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有关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投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候选人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3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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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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