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民事裁定的公告

2018-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富控互动公告编号:临2018-02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民事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或共同被申请人

●累计涉及诉讼及裁定本金:32,461.15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相关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公司亦未收到相关开户银行的冻结账户通知,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有关法院签发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涉讼案件及民事裁定的基本情况

二、诉讼及裁定的基本情况

(一)刘某娟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刘某娟

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颜静刚(被告五)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7年8月22日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并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借贷纠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暂计至2018年1月31日,后期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律师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刘某娟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刘某娟

被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颜静刚(被告五)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7年8月22日签订了相关《借款合同》,并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借贷纠纷诉讼。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14,000,000.00)。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利息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暂计至2018年1月31日,后期利息及违约金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律师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企业借贷纠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四)、颜静刚(被告五)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主张:原告与被告各方于2016年6月签订了相关《中技桩业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上述合同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债务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为此,原告提起企业借贷纠纷诉讼。

3、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编号为YSZK0601号《中技桩业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提前到期,被告一应立即回购标的债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全部回购价款(含回购溢价款)20,611,473.2元,并支付自2018年l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础,按日千分之二进行计算);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万元;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用20,611元(以上诉请金额共计20,832,808.2元);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依法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担保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四)关于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基本情况

申请人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l月30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89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担保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以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单提供担保。

3、裁定情况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89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2)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均自保全措施实施之日起算。

三、上述诉讼及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与刘某娟、湖北永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上述借款事项。公司将会同律师等专业人员积极应对上述诉讼及民事裁定等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上述相关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公司亦未收到相关开户银行的冻结账户通知,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富控互动 公告编号:临2018-024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2日、3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2日、3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16日起连续停牌。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67号、临2018-013号公告)。

2、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阶段。

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现有股东颜静刚、杨影拟将其合计持有的中技集团100%股份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商云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商云南”)。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商云南对中技集团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7、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2、公司间接股东中技集团的现有股东拟将其所持有的中技集团100%股份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商云南,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上网披露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