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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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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聘任李文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李文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附件:李文君先生简历

李文君先生,现任公司投资总监。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曾就职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从事股权类业务,历任高级经理、总监、高级业务总监等职务。

李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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